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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
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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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2004年1月20日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同时废止。

根据《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室(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领取。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址为www.justice.gov.cn。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后,本机关将尽量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已有的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受理方式

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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