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普陀区2014-2015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表彰会暨普陀区律工委2017年迎新联欢会成功举办。普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庆伟出席并讲话,副区长张伟宣读表彰决定。
黄庆伟同志代表普陀区委、区政府对受到表彰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表示热烈祝贺,对本区律师主动服务区域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建设、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参政议政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希望受到表彰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凝心聚力,携手并进,共同推进本区律师业蓬勃发展。
会上,分别为10家优秀律师事务所、10名优秀律师、10名优秀青年律师和10名优秀女律师颁发奖牌和证书。本次表彰旨在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舞和激励我区广大律师共同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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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公证当事人持有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的真实性的活动。其中根据司法部规定身份证公证应当指明公证书用途。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公证当事人持有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的真实性的活动。其中根据司法部规定身份证公证应当指明公证书用途。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公证当事人持有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的真实性的活动。其中根据司法部规定身份证公证应当指明公证书用途。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公证当事人持有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的真实性的活动。其中根据司法部规定身份证公证应当指明公证书用途。